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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2021-10-11 11:44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是可以采用协商、和解、仲裁、起诉的方式来处理的,如果不是劳动争议就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聘用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呢?对于这个问题,卓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作出了解答,一起看看吧。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是可以采用协商、和解、仲裁、起诉的方式来处理的,如果不是劳动争议就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聘用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呢?对于这个问题,卓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作出了解答,一起看看吧。

  
  一、聘用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属于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申请仲裁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就是给大家整理的内容,从该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聘用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仲裁时效是一年。如果您对此还是有些疑惑,可以登录我们卓律网网站咨询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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