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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审理后是否停止执行

2021-08-23 11:59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在现实生活中,企业破产是比较普遍的,企业债务过重,有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并且明时缺乏债务清偿能力的,公司就出现破产,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那么破产申请审理后会不会停止执行?卓律网知名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破产是比较普遍的,企业债务过重,有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并且明时缺乏债务清偿能力的,公司就出现破产,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那么破产申请审理后会不会停止执行?卓律网知名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破产申请审理后是否停止执行
 
  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对公司的执行程序就会中止,有关的财产保全也会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二、公司破产后谁可优先清偿债务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的法定清偿顺序,抵押权人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当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不管是公司还是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现有财产、债权债务等相关事宜进行清算,在清算结束后,用现有财产清偿债务。
 
  按规定,公司破产清算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1、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因此,公司破产财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一般公司员工可以优先受偿,有剩余财产的,在按顺序受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以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公司的执行程序会中止。如果需要24小时法律援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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