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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缴股权转让对价如何确定

2021-09-23 11:24 来源:admin
核心提示:股东要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实履行出资的责任。股东出资后,公司要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办理股票登记后,取得股权。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的,那么未实缴股权转让对价怎样确定?卓律网免费律师咨询平台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股东要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实履行出资的责任。股东出资后,公司要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办理股票登记后,取得股权。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的,那么未实缴股权转让对价怎样确定?卓律网免费律师咨询平台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未实缴股权转让对价如何确定
  
  股东未实施出资,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的价格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并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股权转让确定价格的一般方法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上述几种方法,都有其可取之处,但也均存在不足。依出资额法和净资产价法确定的股权价格简单明了,便于计算和操作;评估价法则通过对公司会计账目、资产的清理核查,较能体现公司的资产状况;拍卖、变卖的方法引入了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股权的市场价值。但是,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经营者的决策及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的资产状况处于一种动态变化之中,股东的出资与股权的实际价值往往存在较大差异,如对股东的股权未经作价以原出资额直接转让,这无疑混淆了股权与出资的概念;公司净资产额虽然反映了公司一定的财务状况,但由于其不体现公司资金的流转等公司运作的重要指数,也不能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计、评估能反映公司财产状况,也能对公司运作的大部分情况进行估算,却不能体现公司的不良资产率、公司发展前景等是对股权价值有重要影响的因素;拍卖、变卖一般时间较紧,转让方和受让方常无法进行更多直接沟通。如不能很好理解和运用这几种方法,将造成股权的滥用,侵犯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律对股权转让的价格并没有作出规定,依据恒民事自治原则,股权转让的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自行协商确定,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载明。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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