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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施工可以要赔偿吗

2021-11-01 17:26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进行工程施工时,要确定施工期限,在施工合同中载明,施工单位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如果逾期不完成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长期施工可不可以要赔偿?卓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进行工程施工时,要确定施工期限,在施工合同中载明,施工单位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如果逾期不完成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长期施工可不可以要赔偿?卓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长期施工可以要赔偿吗
  
  能不能要赔偿和长期施工没有关系的,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施工单位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如何分配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责任。该责任纠纷以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为条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由施工人举证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若举证不能或者举证不足,则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如果施工人只是设置了明显标志但却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者只采取了安全措施却没有设置明显标志,施工人客观上仍未尽到其应有的注意义务,施工人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是设置的标志不明显或者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未达到足以保障他人安全之程度,施工人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施工人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但之后由于第三人的行人或者自然原因造成标志和安全设施被破坏,一般并不免除施工人的侵权责任,但若施工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维护和保持这些标志和安全措施的最大努力的,损害仍不免发生,这种情形构成或者趋近不可抗力,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施工人的侵权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长期施工和能不能赔偿是没有关系的。能不能获得赔偿,要看是否侵害合法权益,如果施工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就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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