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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倍数是如何规定的

2021-10-14 16:32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如果人们的行为触犯了国家行政法规的话那么是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的,对于处罚的数额也是有规定的。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行政处罚的倍数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由卓律网律师事务所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如果人们的行为触犯了国家行政法规的话那么是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的,对于处罚的数额也是有规定的。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行政处罚的倍数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由卓律网律师事务所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行政处罚的倍数是如何规定的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1、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应当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以上的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2、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应当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个以上阶次(最高额与最低额比值为四倍以上的,应当按倍数额划分处罚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3、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40%至60%确定,从轻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20%以下确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二、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1、收集应该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2、对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情况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行政处罚的倍数尚未制定法律、法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具体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希望大家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卓律网免费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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