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公司转让前股东是否有债务连带责任

2021-08-09 18:34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后,股权可以转让股权的,如果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人,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不同意的,要以同样的条件购买转让的股权,那么公司转让前股东是否有债务连带责任?卓律网免费律师咨询平台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后,股权可以转让股权的,如果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人,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不同意的,要以同样的条件购买转让的股权,那么公司转让前股东是否有债务连带责任?卓律网免费律师咨询平台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公司转让前股东是否有债务连带责任
 
  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对公司企业股权不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瑕疵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权利要受到什么限制
 
  对未出资、未完整出资及抽逃出资的股东及其继受股东等瑕疵股东的权利限制包括:
 
  1、表决权受到限制。公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利润分配权和新股认购权受到限制。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公司破产、解散、清算时的资本补交责任。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应当注意,上述责任制度在公司法出资制度修正为“认缴制”后依然适用。
 
  4、剩余财产分配权受到限制。公司清算中,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股东如实出资后,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的,对应缴出资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