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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2020-08-18 10:40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条例;凡是符合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为了削减和处理女员工在劳作中因生理特点形成的特别艰难,维护其安康,依据劳动法,制定了《女员工劳作维护特别规定》,那么,法令对女员工特别劳作维护法令又有哪些呢?卓律小编带您知道。    凡是符合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易导致流产或者胎儿发育畸形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怀孕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九项;
 
    (二)怀孕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三项;
 
    (三)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此外,对于晚育的职工,各地还有一定奖励假的规定。如北京市规定,晚育(24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职工享受;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女职工产假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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