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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属于刑事诉讼主体吗 刑事诉讼主体的类型有哪些

2021-11-02 16:49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中是保障被告人权益非常重要的一种司法制度,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一般要安排值班律师,方便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值班律师是不是属于刑事诉讼主体?卓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中是保障被告人权益非常重要的一种司法制度,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一般要安排值班律师,方便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值班律师是不是属于刑事诉讼主体?卓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值班律师属于刑事诉讼主体吗
  
  值班律师只是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而值班律师不是辩护人,所以不属于刑事诉讼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二、刑事诉讼主体的类型有哪些
  
  刑事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其中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
  
  一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
  
  二是直接影响诉讼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是协助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主体除了被告人、被害人、司法机关外,还包括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值班律师只是在侦查阶段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不是辩护人,所以值班律师不是刑事案件的主体。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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