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刑事诉讼法中止诉讼的情形

2020-09-03 11:48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按照最新《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造成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就包括四种,1、被告人已经逃脱的。2、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3、被告人得了严重疾病,没有办法出庭的。4、存在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

    

  一、刑事诉讼法中止诉讼的情形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终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刑事诉讼的中止与终止并不是一回事,在中止审理的情况下,如果之后导致中止的原因消失之后,那么就应当恢复对案件的审理。当然,之前中止审理的期间是不会被计入案件的审理期间。但如果是诉讼终止的话,那就是停止了诉讼程序,之后并不会再恢复对案件的审理。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