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原始股权如何转让

2021-10-29 15:56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公司在上市前,为了募集到更多的资金,股东可以以低于市场价认购一定数量的股权,公司在运行过程中,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转让股权。那么,原始股权如何转让呢?卓律网股权转让纠纷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在上市前,为了募集到更多的资金,股东可以以低于市场价认购一定数量的股权,公司在运行过程中,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转让股权。那么,原始股权如何转让呢?卓律网股权转让纠纷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原始股权如何转让
  
  如果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不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自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原始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是内部转让,无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如果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需要过半数股东同意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