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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2020-08-05 12:51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患者在就医的时候有的时候会因为医疗人员的经验以及工作态度等问题造成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双方就需要对该事件进行一个解决

    患者在就医的时候有的时候会因为医疗人员的经验以及工作态度等问题造成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双方就需要对该事件进行一个解决,一般的情况下,发生医疗事故都需要进行一个鉴定,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下面就由卓律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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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当前在我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是直接向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所属医学会申请,
    第二种则是向当地所属的有关卫生部门申请鉴定,
    最后一种就是走法院起诉流程了。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再根据医疗事故又可以分为初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则鉴定可以申请的有关部门也会有所不同,初次鉴定基本都在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医学会进行,当双方中有任何一方对初次鉴定的判决有异议的话,每一次鉴定的时间节点都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省级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为医学会鉴定的最终结论,如若双方还有异议,则需要走法院起诉流程。
 
    二、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条件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有:
    1、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4、中华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部门是医学会。具体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三、医疗事故鉴定费用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以上就是卓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的相关内容,医疗事故鉴定一般在当地的鉴定机构去做,而且我们在选择鉴定机构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机构去鉴定。鉴定需要带好相关的鉴定材料,若对鉴定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再次进行鉴定,但也需要符合相关的鉴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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