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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认定加重保证人责任

2021-09-10 16:17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保证人是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人之一,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就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有两种保证方式,那么民法典怎样认定加重保证人责任?卓律网在线律师免费询问处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证人是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人之一,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就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有两种保证方式,那么民法典怎样认定加重保证人责任?卓律网在线律师免费询问处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如何认定加重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按保证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按法定范围承担责任。要求保证人承担超过约定范围或者法定范围责任的,可认定加重保证人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也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约定禁止转让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人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转让债务未经其同意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的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未经其同意变更主合同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等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的范围有约定和法定两种,如果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超过约定的责任或者法定保证责任的,就可以认定加重保证人责任,保证人可以不承担。如果需要24小时法律援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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