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现实生活中,为了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需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具体规定呢?卓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实生活中,为了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需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具体规定呢?卓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在民法典合同编第十四章进行了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需要按照租赁合同的内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何影响
根据民法典规定,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对合同效力不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在民法典合同编第十四章有所规定,租赁合同通常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等条款,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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