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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理医患纠纷部分医疗过错律师介绍

2020-10-23 15:22 来源:zlw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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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吃五谷杂粮的,所以就会生病,生病之后我们都会去医院治疗,如果在医院发生医患纠纷之后,应该怎样处理?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想了解以上内容可以认真阅读以下专业律师平台网小编悉心为您准备的以下相关阅读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院处理医患纠纷部分医疗过错律师介绍
  医疗过错律师介绍第四章医疗纠纷处罚规定
  第十七条对弄虚作假,责任心不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遗失病历、销毁证据,隐瞒不报,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的,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工资奖金、赔偿医院损失、停职检查、延缓晋职晋级、高职低聘、解聘等处罚;对造谣生事、阻挠医疗纠纷调查处理、捏造诽谤者,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个别严重者开除公职,触犯法律法规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当事人和科主任拒不配合医院调查者,当事人负责赔偿医院一切经济损失,并酌情扣发科主任1-3个月奖金。
  第十九条未经医院允许私自外出会诊发生医疗纠纷的,按《医院院外会诊管理规定》处理,医院不负责处理,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并视情节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高职低聘、解聘或开除公职。
  医疗过错律师介绍第二十条医院将根据纠纷的处理结果对所在科室、科室主任及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一类风险科室:指以前已办理医疗责任保险的科室。按赔偿金额的50%计算分摊数额,由个人、科室、医院按2:4:4比例分担,即个人承担20%、科室40%、医院40%。其中,科室承担部分扣科室奖金,护理按一定比例承担,个人承担部分扣个人奖金。
  (2)二类风险科室:指以前未办理医疗责任保险的科室。赔偿费全额由个人、科室、医院按2:4:4比例分担,即个人承担20%、科室40%、医院40%。其中,科室承担部分的50%计入科室支出,另50%扣科室奖金,护理按一定比例承担,个人承担部分扣个人奖金。
  (3)个人承担的部分,当事人明确的由当事人承担,不能明确当事人的由科室承担,数额较大的经批准可逐月扣除。
  (4)牵涉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或责任不能明确的,由相关科室平均承担,复杂情况由医务部组织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确定。
  (5)因医疗纠纷减免费用与赔偿金额合并计算。
  (6)非医疗原因造成的纠纷赔偿,科室、医院按2:8承担,即科室承担20%,医院承担80%。
  (7)赔偿金额万元以上的扣科主任(正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当月岗位津贴。
  医疗过错律师介绍第二十一条赔偿数额一次15万元以上的按15万元计算,同时对医疗纠纷所在科室、科室主任及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一次赔偿15-20万元的,取消评选各类先进科室称号的资格,当事人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年底考核不能进入优秀档次。
  (2)一次赔偿20-30万元的,当事人延缓晋升资格1年,其余处罚同第1款规定。
  (3)一次赔偿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当事人停职6个月,科室主任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年底考核不能进入优秀档次,其余同第2款规定。
  (4)一次赔偿50万元以上的,当事人解聘或开除公职,科室主任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年底考核不能进入优秀档次,其余同第2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二级或一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的,视情形参照第二十一条第1至3款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的规定》(泰市医院发〔2004〕14号)同时废除,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此前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仍按以前规定处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医院在处理医患纠纷的时候一定要积极,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进行调节,调节还是无法解决的,可以去法院上诉,在出具相关证明的时候医院不能够弄虚作假。若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小编建议您,可以到专业律师平台在线免费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提供更加专业的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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