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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合法权益有哪些内容?

2020-08-07 09:31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患者的合法权益有以下几种:1、享有基本医疗权。2、疾病知情权。3、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

    患者的合法权益有以下几种:1、享有基本医疗权。2、疾病知情权。3、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4、保护隐私权。5、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6、要求赔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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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患者的合法权益有哪些
    患者至少应享有的权利有:
    1、基本医疗权。
    2、疾病认知权。
    3、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
    4、保护隐私权。
    5、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
    6、要求赔偿权。
    二、医疗纠纷中患者如何维权
    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目前有三种解决的方式,即: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
    1、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起来速度快,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也会非常迅速。但医疗机构一般不会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有问题,即使有问题,也会千方百计推脱自己的责任,患者往往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患者决定采取这种方式解决纠纷,患者在签字前一定要对相关的问题考虑清楚,对于索赔的范围和数额计算清楚,以防合法的索赔权益因为不懂而得不到保障,最好能够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因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尽管会保护其诉权,但如果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法院通常会认定协议有效而驳回患者的诉讼请求。
    2、行政调解。协商解决尽管简便快捷,但很难达成一致意见,而司法诉讼,一是时间太长,二是诉讼成本要高一些,但是行政调解,一来可以在双方认可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二来可以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所以有的时候,发生医疗纠纷,选择行政调解要好一些。因卫生行政部门并无权直接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因此,把医疗争议提交卫生行政部门以后,他同样要提交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后才能认定,且一旦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就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行政调解仍有它的局限性。
    3、司法诉讼。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最大的好处是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患者只需提供在医疗机构就诊的证明及身体受到损害的证明即可,对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只要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患者应根据上述解决纠纷的特点,果断选择较适合的解决纠纷方式,以免在不必要的问题上延误时间,造成被动。
    最近几年,医院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的状态。作为患者及其家属,肯定希望通过治疗,能够得以康复。然而,不管是医疗机构还是医护人员,其业务能力总是有限,并不能保证所有的疾病都能够治愈。而通过治疗,可能会给患者造成一些损害,甚至有些时候抢救无效,导致患者死亡。这种情况下表明上看起来像是“医疗事故”,但实际并非因为医疗机构或是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的损害,那么就不应当认定为医疗事故。
    患者享有最基本的权利,包括:1、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2、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3、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4、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5、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6、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患者有拒绝治疗的权利,患者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患者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包括: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2、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3、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老年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4、病人在享有平等的医疗权,在病人的医疗权利受到侵犯时,病人有权直接提出疑问及提出批评,求有关医疗单位或人员改正错误,求得医疗;5、医院要确定那些高危的、易出问题的或其它有创伤操作和治疗.对这些操作和治疗必须取得知情同意。医院要列出这些操作和治疗的目录,并教育员工确保取得知情同意的程序是一致的;6、医院为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制定服务规范文件与具体措施,对员工进行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的教育与培训,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综上所述,患者拥有基本的就医权利,也享有拒绝治疗的权利,还有要求医疗机构以及医生保密的权利。卓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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