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为什么医疗事故责任是民事责任?

2020-08-11 09:14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构成医疗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件是民事案件。大多数民事案件是基于经济赔偿的。医疗部门有权向患者收取治疗费;患者应为治疗付费,这是患者的义务。在民法中反映当事方平等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如今,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医疗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医疗事故责任分为许多等级。在现实生活中,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首先必须对医疗事故进行评估并区分事故责任程度。实际上,医疗事故责任实际上算作民事责任。那么,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呢?请看下面内容。
    1.为什么医疗事故责任是民事责任?
    构成医疗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件是民事案件。大多数民事案件是基于经济赔偿的。我国的民法是各种在一定范围内规范财产关系和个人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医疗事故法是调整一定范围人际关系的法律规范,也是医疗机构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因医疗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
    作为民事主体,法人(医疗单位)或公民(患者及其家庭成员)在医疗活动中具有相互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医疗部门有权向患者收取治疗费;患者应为治疗付费,这是患者的义务。如果患者的健康和经济损失是由于治疗期间的医疗事故造成的,则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责任人应当对被害人的损失和经济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应当在民法上体现当事人的权益。义务平等原则。
    我国的老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规定:
    (1)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员或其家属依法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
    (3)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致患者损害,即使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因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置于一个民事主体之中,不是二者共同实施或一方教唆、帮助另一方实施侵权行为,就不存在共同侵权的情形,对外不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二、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医疗事故鉴定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是事故原因的确定,其原始含义是“主要原因”或“此重要原因”,但在医疗上行政部门责任人的行政制裁似乎是以因果为主要依据的,因此仅需表达这一点。
    当然,医学协会的评估结论不是特定的行政行为,也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仅是专家作证的性质。它只能作为人民法院的证据,没有绝对约束力。如果对鉴定结论的责任认定存在争议,合议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分别将责任程度问题(即因果关系分析)提交人民法院法务部门或者委托。有关专家作出决定。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医疗事故时,存在划分事故责任程度的问题。医疗事故的责任分为四类:全面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最好在继续操作之前先了解相关内容,以免失去自己的利益。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