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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的宅基地如何继承

2021-08-31 14:10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农村的村民要兴建房屋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申请人可以在宅基地上兴建房屋。并且兴建的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明,那么新建的宅基地怎样继承?卓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村的村民要兴建房屋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申请人可以在宅基地上兴建房屋。并且兴建的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明,那么新建的宅基地怎样继承?卓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新建的宅基地如何继承
 
  宅基地不属于被继承个人合法取得的财产,所以宅基地不能继承的,如果在宅基地兴建房屋的,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条【集体财产的范围】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村宅基地的法律特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不是村民个人的土地。所以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继承人可以继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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