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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抚养权包括什么条件

2021-07-01 16:06 来源:zlw001
核心提示:夫妻离婚就要处理相关的问题,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的,就要确定子女由谁抚养,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要给付抚养费,而子女抚养经常产生纠纷的,那么离婚的抚养权包括什么条件?卓律网知名十大婚姻家庭律师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夫妻离婚就要处理相关的问题,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的,就要确定子女由谁抚养,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要给付抚养费,而子女抚养经常产生纠纷的,那么离婚的抚养权包括什么条件?卓律网知名十大婚姻家庭律师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离婚的抚养权包括什么条件
 
  离婚时因抚养权产生纠纷的,确定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是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和遵重8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一般2周岁以内子女由女方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子女抚养纠纷法院管辖权
 
  1、原告就被告。
 
  这是关于管辖权确定的一种原则,意思就是原告如果要起诉被告,那么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去起诉。住所地法院也可以成为户籍所在地法院,是户口薄上登记的地方。
 
  2、原告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时应当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这里的被告住所地法院一般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在民事案件中,大部分都涉及到财产和赔偿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执行被告当事人的财产,选在被告当事人的住所地就比较方便法院去执行。
 
  3、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这里又出现了一个“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户籍住所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也是有管辖权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抚养权确定的条件是最有利于子成长原则,例如子女在2周岁以内的,一般以女方抚养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如果子女年满8周岁以上的,遵守子女的意愿。如果需要24小时法律援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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