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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债权能不能转让 债权律师顾问

2020-09-17 17:24 来源:zlw002
核心提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就需要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成施工,那么,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债权能不能转让?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一、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债权能不能转让卓律网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债权人有权转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一定的条件,所以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债权符合转让条件的,可以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质押债权转让的方式有几种卓律网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卓律网(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通过上面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债权能不能转让的介绍,我相信大家对该问题也是有了一定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或者是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内容,可以随时欢迎来电联系我们,专业律师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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