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统辖法院。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统辖。2、依据保全。3、依据交换与质证。4、行为能力判定。5、司法文检判定。6、法院托付医疗事故技术判定。
现在医患纠纷常有,最理智的办法便是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令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院也会给出一个公平合理的判决。那么怎么
审理医疗过错补偿纠纷,今日就由
卓律的小编来为大家回答一下。
一、审理方法
1、案由的选择
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
合同纠纷之诉。
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
(1).有医患关系;
(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
(3).患者有损害后果;
(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
(5).患者有经济损失;
(6).在诉讼时效内。
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
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公信证据除外)。
二、一审程序
1、管辖法院
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证据保全
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
3、证据交换与质证
⑴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完整;
⑵审查病史资料书写是否符合《病史书写规则》;
⑶决定是否申请司法文检鉴定;
⑷确定是否存在鉴定不能的情形。
4、行为能力鉴定
对涉及精神疾患或患者处于神志不清的医患纠纷案件,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为能力司法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鉴定材料
5、司法文检鉴定
病史资料或其他证据有伪造、涂改、添加或其它违反《病史书写规则》的,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司法文检鉴定申请。文检鉴定项目一般包括:签名笔迹鉴定、是否连续书写笔迹鉴定、添加、篡、涂改笔迹鉴定等。
6、法院托付医疗事故技术判定
触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患纠纷案件,法院一般托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对初次判定书不服的,律师应当帮忙当事人在收到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再次判定请求。初次、再次判定定见有瑕疵或有缺点的,律师可以帮忙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对有瑕疵或有缺点部分的判定定见进行弥补判定。与诉前当事人托付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相比,法院托付判定可以及时发现检材上的问题。
7、差错及因果关系判定程序
一般在不构成医疗事故判定结论的景象下或虽构成医疗事故但判定定见在确定差错规模方面过于狭隘,一起经过质证发现判定定见与本案的客观事实及治疗标准、常规等相冲突而提起要求司法机关内部判定组织进行判定的程序。
8、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为证明患方实际发生损害结果涉及的经济赔偿范围,根据《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而向法院申请提起的一种鉴定程序。
9、营养期限鉴定程序
发生不良反应不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该不良反应造成患者用于住院期间的医疗伙食或出院后的营养调理而发生的费用,其计算期限必须针对具体的不良后果由鉴定部门作出鉴定。
10、护理期限鉴定程序
发生不良反应不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该不良反应造成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而必须依赖生活护理的,其护理期限应当由鉴定部门作出鉴定。
11、医疗依赖鉴定程序
对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伤残,为维持或恢复组织、器官生理功能需要继续治疗并已形成护理、药物或其它医疗依赖的,对于医疗依赖的期限及费用,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通过鉴定和评估确定。
总而言之,医疗过错赔偿纠纷产生时,我们不能意气用事,采取一些极点的手段去医院大吵大闹,那样关于医患双方都是没有好处的。当我们遇到这类状况时,最好收集相关证明资料,寻找相关律师,向法院及时提出诉讼,要求医院赔偿造成的各项丢失,在诉讼时要注意各项判定程序的实施,不能有虚假谎称的状况产生,否则会影响审理的公平,使案件进一步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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