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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退休后工资待遇如何?

2020-08-10 15:56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医师归于事业单位,应该依照事业单位的规则调整退休费。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和自己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医师归于事业单位,应该依照事业单位的规则调整退休费。   
    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怎样计算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为参保人员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缴费工资;A1、A2……An-1、An,为1992年至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2001年起为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为参保人员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其中:对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员,An、An-1均取该年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员,取该年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怎样计发
    (一)“白叟”待遇规范计发。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中2014年9月30日(含)前已退休且原归于编制内的人员(即“白叟”),持续依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则的原待遇规范发放根本养老金,一起履行根本养老金调整方法。
    机关事业单位中离休人员仍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则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二)“新人”待遇规范计发。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即“新人”),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根本养老金。根本养老金由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核算公式为:
    根本养老金=根底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根底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薪酬×(1平均缴费薪酬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贮存额÷计发月数
    (三)“中人”待遇规范计发。2014年9月30日(含)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即“中人”),其2014年9月30日前按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规则核算为工作年限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与其2014年10月1日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核算为自己缴费年限。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发给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根底上,再根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为保证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新老方法待遇计发规范平稳衔接,对“中人”建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施新老待遇计发方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方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方法待遇规范的,按老方法待遇规范发放,坚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方法待遇规范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完毕后退休的人员履行新方法。
    在这里小编就不为您多介绍,关于事业单位的退休薪酬的核算方式了,由于咱们也就可以知道,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退休薪酬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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