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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内终止合同如何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2021-12-16 10:53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人外出工作的时候一般都是会选择租房子的,而租房的时候一般需要签订租房合同,而租房合同是有一定的期限规定贷款,那么关于房屋租赁期内终止合同解除是怎样的呢?下面由卓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人外出工作的时候一般都是会选择租房子的,而租房的时候一般需要签订租房合同,而租房合同是有一定的期限规定贷款,那么关于房屋租赁期内终止合同解除是怎样的呢?下面由卓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房屋租赁期内终止合同如何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房屋租赁合同应认定为解除,或者租赁合同到期后,一方明示不在继续履行合同,交还租赁物后租赁合同也算解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二)合同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三)债务相互抵销;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租赁纠纷的调解要点
  
  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中最普遍的租赁形式。实务中常见的房屋租赁纠纷主要有解除租赁关系纠纷、房屋租金纠纷、房屋修缮纠纷、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纠纷等。
  
  1、解除租赁关系纠纷。解除租赁关系纠纷是指一方提出解除租赁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由此发生的纠纷。
  
  承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对租赁期限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且事后又不能达成一致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应予支持。
  
  (2)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承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以承租人在订约时期明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抗辩的,不予支持。
  
  (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人事部或部分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出租人要出买租赁房屋。
  
  (2)出卖行为发生在租赁期间。
  
  (3)出租人出卖房屋的,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4)承租人仅存同等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
  
  (5)承租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如果出租人在卖房屋未通知承租人,或在同等条件下未将租赁房屋卖于出租人而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由此要求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的,应予支持。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就可以解除了,但是如果一方还想继续租赁房屋的话那么合同是可以续签的,续签也是有期限规定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卓律网免费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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