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 假释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

2021-12-14 09:37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来说,将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来说,将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 假释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
  
  刑法对假释犯考察的规定如下:
  
  (一)假释犯的监督机关
  
  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二)假释犯的考验期限
  
  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在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例如,对于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原判刑罚执行10年之后,由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决定对其适用假释,其假释的考验期限,就是原判15年有期徒刑尚未执行完毕的5年刑期。
  
  卓律网
  
  可见,刑法对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只是作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原判刑罚为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宣告假释时,其假释的考验期限的长期因其剩余刑期的长短而各不相同。
  
  同时,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也就是说,原判刑罚为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宣告假释时,其假释考验期限是固定的,即10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是相对确定的,考验期的长短随假释之日的确定而确定。犯罪分子获得假释的时间早,其假释的考验期相对长一些;获得假释的时间晚,则其假释的考验期相对短一些。但无论考验期长或短,都是以其原判刑期的结束为结束。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刑期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不确定的,但是,考验期限是确定的,因此,犯罪分子获得假释的时间早,其假释的考验期起算就早;获得假释的时间晚,则其假释的考验期起算就晚。显然,无期徒刑犯获得假释的时间越早越有利,越晚越不利。
  
  (三)假释犯应当遵守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四)假释的考察内容
  
  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的考察,主要是考察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如果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则撤销假释,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