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借款债权转让抵押权需要变更吗律师咨询

2020-10-19 17:33 来源:zlw002
核心提示:债权人可以依法转让债权,但需要债权可以依法转让。转让债权要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且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借款债权转让抵押权需要变更吗?下面小编来给大家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您。

  一、借款债权转让抵押权需要变更吗
  担保法规定,抵押权和债权同时存在,债权转让的,债权仍然存在,所以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但对抵押权是否变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担保法》
  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后的诉讼主体是谁呢
  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变了,诉讼主体是原来的债务人和受让人。在债权让与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是债权让与成立的关键。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引起诉讼,原债权人才是适格当的诉讼主体。
  1、债权让与
  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其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就债权让与的性质而言,其实是债权人处分其权利的表现。这就要求处分人(债权人)必须享有处分权。
  2、债务承担
  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将其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称为债务承担。该第三人叫作承担人。就债务承担的性质,其实质则是债务人转嫁其义务的表现。
  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所谓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指一方当事人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概括的承受全部权利义务的行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
 
  通过上文借款债权转让抵押权需要变更吗的内容整理,大家对该问题是不是有一定了解了呢?小编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我们专业律师网上咨询欢迎大家的来电。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