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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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如果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造成他人的人身安全损害或者是财产损害的,那么按照规定应该给予受害者一定的国家赔偿,在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都有国家赔偿的规定,生活中,发生违法刑事拘留违法了自身利益的,公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申请刑事拘留国家赔偿,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获得刑事拘留国家赔偿。那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一、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二、刑事拘留国家赔偿的法律规定
  1、公民被错误拘留,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三、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时间计算
  1、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的起赔时间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2、对于未超期的羁押时限是否计入赔偿天数的问题,新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

  对于以上内容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的详细解答,相信大家对该问题也是有一定了解了,如果大家对该问题还是有不太清楚的地方,可以找我们找律师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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