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解释是什么?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解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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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几年来我国一些明星前赴后继的加入吸毒队伍当中,使得吸毒的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刷爆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我国的吸毒人数也是不在少数的。要想杜绝吸毒贩毒的这种现象,还是要从根本上进行查处的。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解释是什么?下面小编来给大家整理解答。

  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解释是什么?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犯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197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198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通知》,1988年公安部、卫生部又发布《关于查禁非法私种罂粟的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
  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
  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
  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话是属于毒品犯罪当中的一种类型。在我国只要是属于毒品犯罪,都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量刑是根据买卖数额的不等分别进行处罚的,数额越大,处罚结果越严重。
 
  根据以上卓律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解释是什么内容,大家有没有从该篇文章中得到相应的了解呢,如果大家还有不了解或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知识的律师服务咨询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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