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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提审再审期间法院可以强拆吗 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2021-10-21 16:30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对于违法的建筑物,如果需要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如果当事人对责令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拆迁安置提审再审期间法院可不可以强拆?卓律网房屋拆迁纠纷律师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对于违法的建筑物,如果需要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如果当事人对责令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拆迁安置提审再审期间法院可不可以强拆?卓律网房屋拆迁纠纷律师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拆迁安置房提审再审期间法院可以强拆吗
  
  当事人对限期拆除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申请再审的,在审期间,一般不会强拆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违法建筑,如果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才会强制拆除。所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再审期间,一般不强拆房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房屋拆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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