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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返还财产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2021-09-22 16:30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因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要返还,如果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进行赔偿。除了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外,不当得利也要返还财产,那么不返还财产是不是属于侵权行为?卓律网在线律师顾问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因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要返还,如果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进行赔偿。除了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外,不当得利也要返还财产,那么不返还财产是不是属于侵权行为?卓律网在线律师顾问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不返还财产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不返还财产的,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
  
  不当得利之债一经成立,当事人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在受益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依继承法的规定,由其继承人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受益人返还利益的范围受他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具体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不知道没有合法依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尚存的部分即现存利益为限;如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不当得利制度不以补偿受害人损失为目的,只以受益人返还其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为目的。对于善意的受益人给予一定的保护,故缩小返还范围,存在多少利益,返还多少利益,利益不复存在,就不再返还。
  
  2、受益人为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依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存在,其返还义务也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依据,却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不顾,法律对此没有加以特别保护的必要,因此应让他负返还全部利益的义务。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后为恶意,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权利人要求返还财产,义务人不返还财产的,属于侵犯财产权利的侵权行为,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返还财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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