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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营利是否侵犯署名权

2021-09-26 16:15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对于公民的著作权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但是很多时候人们进行侵权之后并没有进行营利活动。比如侵犯署名权,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没有营利是否侵犯署名权呢?下面就由卓律网在线律师咨询平台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对于公民的著作权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但是很多时候人们进行侵权之后并没有进行营利活动。比如侵犯署名权,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没有营利是否侵犯署名权呢?下面就由卓律网在线律师咨询平台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没有营利是否侵犯署名权
  
  对于文学作品等,作者是享有署名权的,署名权包括的内容也有很多,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
  
  虽然没有盈利,但只要侵犯了他人的署名权就还是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二、署名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内容包括:
  
  1、作者有权决定署名的方式,可以署真名、艺名、笔名或假名,也可以不署名。当作者选定署名方式后,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予以改变。对于合作作品,各个合作者都具有署名权,合作作品的署名方式及署名顺序应由合作作者共同商议决定。
  
  2、出版发行他人作品必须注明作者。无论伤口其他权利保护期是否届满,作者所享有的署名权在任何时候者是不可侵犯的。
  
  3、公众在合理使用、法定许可或强制许可范围内使用作品时,虽依法可以不事先行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但仍要尊重作者的署名权,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或出处。
  
  4、禁止他人擅自在他人作品上署自己姓名发表,或者未参加创作而作者一起署名。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第3项规定“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但是,为猎取钱财,将他人的姓名冠于自己创作的作品之上出版销售的行为,不是著作权法领域中的署名权问题,而是假冒姓名,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因为著作人身权是基于作品而产生的,对于自己没有创作的作品,也不存在署名权的问题。但假冒他姓名无疑是一种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尽管署名权是法律赋予作者所享有的绝对的、排他的权利,但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要对它进行一定的限制。我国的司法实践表明,在不违背惯例的情况下,可以省略作者的姓名。对于实用的作品,如建筑物等等,实用作品载体的所有人可以不在载体上署作者之名。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对于文学作品等,作者是享有署名权的,署名权包括的内容也有很多,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虽然没有盈利,但只要侵犯了他人的署名权就还是侵权行为,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卓律网在线律师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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