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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担保形式有什么

2021-09-10 14:44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借款合同是进行借款活动时,由出借人和借款人签订的合同。而有些出借人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而债务担保有不同的方式,采取什么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那么借款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哪些?卓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借款合同是进行借款活动时,由出借人和借款人签订的合同。而有些出借人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而债务担保有不同的方式,采取什么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那么借款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哪些?卓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借款合同的担保形式有什么
 
  借款合同担保的方式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留置担保等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纠纷到哪里起诉
 
  1、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担保方式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协商确定。包括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留置担保等。不同担保方式签订不同的合同。如果需要24小时法律援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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