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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权的实现与丧失

2021-09-03 11:32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近几年,继承遗产案件高发,很多律师事务所开通了遗产继承法律咨询服务热线,专门用来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那么,遗产继承权的实现与丧失分别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跟随卓律网的小编一起来探讨一下吧!

   近几年,继承遗产案件高发,很多律师事务所开通了遗产继承法律咨询服务热线,专门用来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那么,遗产继承权的实现与丧失分别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跟随卓律网的小编一起来探讨一下吧!

 
  继承权实现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1、主张继承权者属于继承权主体的范围;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继承权丧失
 
  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上述各项的具体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10、11、12、13、14条之规定,对应解释如下: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第(一)项或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处理;
 
  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非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作出。即便是继承人有违反《继承法》第7条所规定之违法行为,并且继承人亦承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其继承权也不会自动丧失,一定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
 
  以上就是卓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遗产继承权的实现与丧失”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也整理明白了。顾名思义,继承案件,是民事诉讼高发案件,卓律网律师事务所免费提供遗产继承法律服务热线,随时解答用户提出法律咨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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