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2021-05-11 16:23 来源:zlw001
核心提示:每个国家都有国界与边境,进入他国是需要办理想相关手续,依法进出他国。如果不办理相关手续是不可以私自越过这个边境线,否则是要被判处刑事惩罚的,那么对于海关的工作人员来讲,如果私自放了他人偷渡边境线的话,也会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那么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到底有哪些构成要件,卓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每个国家都有国界与边境,进入他国是需要办理想相关手续,依法进出他国。如果不办理相关手续是不可以私自越过这个边境线,否则是要被判处刑事惩罚的,那么对于海关的工作人员来讲,如果私自放了他人偷渡边境线的话,也会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那么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到底有哪些构成要件,卓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海关是进境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人员有权查阅进境出境人员的证件。人员出境入境时,应向边防检查站出示证件,边防检查站人员对未持有护照等出入境证件、持无效出入境证件、持伪造、涂改、冒用的出入境证件或拒绝交付出入境证件的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这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也是其必须履行的职责。如果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私自放行,则构成了犯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主管、经管、经手办理护照、签证或负责审查、核对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职务之便。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而以其他方法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按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所谓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是指违反规定,为企图偷越国(边)境人员签发护照、签证等有效出入境证件,或者不履行检查出入境的职责,对偷越国(边)境人员予以放进或放出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予以放行。本罪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其动机是各种各样,有的可能是出于私利,有的是出于亲友情面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后果严重的,可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17、
 
  二、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五条【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这个罪名比较特殊,不管是从主体上来讲,还是从侵害的客体上来讲和普通的罪名不太一样,因为如果将他人私自放过了我国边境的话,就很有可能将国外的恐怖分子或者是一些较为危险的人员放进我国,对于国家安全来讲是很危险的。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卓律网有在线律师,欢迎您随时咨询。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