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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会道门伤人犯罪吗? 组织会道门指什么?

2021-04-16 13:00 来源:admin
核心提示: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组织会道门指什么?会道门亦称道会门、会门道、帮会道门等。是指以宗教异端信仰为纽带的民间秘密结社,因多以教、会、道、门取名而简称“会道门”。按照现今中国大陆的流行说法,是指会、道、门、教、社等反动封建组织的合称,带有贬义色彩,将会道门在性质上归入邪教之列。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组织会道门指什么?会道门亦称道会门、会门道、帮会道门等。是指以宗教异端信仰为纽带的民间秘密结社,因多以教、会、道、门取名而简称“会道门”。按照现今中国大陆的流行说法,是指会、道、门、教、社等反动封建组织的合称,带有贬义色彩,将会道门在性质上归入邪教之列。不论哪种称谓,所指的都是那些以惑众、乱世和夺权为宗旨的邪恶说教和组织。所以,秘密教门和会道门,在性质上均属于邪教,因为它们都具备邪教的六大特征,即: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邪说、敛钱图财、秘密结社、危害社会。然而,由于元明清时期的秘密教门反抗过帝王统治,现今学术界便有人称之为“秘密教门”,以区别于民国以来的会道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之所以把会道门与邪教相提并论,主要考虑到历史的连续性,会道门在性质上也属邪教之列。那么组织会道门伤人犯罪吗?下面有在线律师给大家分享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内容: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会道门组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蒙骗他人,造成他人死亡,严重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本罪的成立必须以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结果的存在为必要条件,但本罪侵犯的客体并不是他人的生命权利。这是因为,行为人实施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蒙骗他人,其并不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如单纯地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不以本罪论,正是由于行为人运用了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其行为直接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而非他人的生命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制造、散布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具备本罪的客观方向必须同时有上述两个方面。行为人采取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蒙骗他人,他人因而被蒙骗是危害行为造成的直接结果,而致人死亡的后果是危害行为造成的间接结果。因而,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致人死亡的结果是一种间接的因果关系,但正因为有了致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才使行为人的危害行为具有了可罚性,致人死亡的后果是本罪成立的必要条件。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多是会道门的道首、头目,以及神汉、巫婆等。会道门组织中的一般分子也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具行明显的职业化特征,也就是说行为人从事非法活动或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特点。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人蒙骗他人是故意的,即其希望或放任被蒙骗的对象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对造成的死亡后果是过失的,本罪中,行为人对重伤、死亡后果的发生是怀着过失的心理。
 
(1)行为人对其他人重伤、死亡的后果的出现不是积极追求的,这和教唆使他人产生杀害其他人或引起他人自杀的意图不同,否则不应以本罪论处;
 
(2)行为人对其他人的重伤、死亡与否也不存在放任,因为他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被蒙骗是明知,但可能引起他人重伤、死亡与否则是不明知的。
 
(3)有时行为人对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是没有预见的。
 
《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强奸罪;诈骗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与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区别是什么
 
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以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为特征,但两者的构成特征是不同的:
 
(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蒙骗他人,因而致人死亡,而后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2)本罪以致人死亡为客观要素;而后罪以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为要素。如果行为人利用迷信,或者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同时造成致人死亡后果的,应以后罪论处,对所造成的死亡结果作为该罪量刑的情节,不必实行数罪并罚。这里所指"造成致人死亡后果",即本罪所指"致人死亡"的各种情形。
 
以上知识就是在线律师平台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应该建立良好的价值观,也要符合社会的导向,绝对不能加入邪教,即违背了法律,又破坏了家庭。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请登录卓律网在线咨询律师解答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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