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进行房屋租赁时,大家为了保障和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往往都需要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需要全面履行房屋租赁合同里面规定的义务,但是也有房屋出现二房东,这也是近几年大家一直关注的问题,下面卓律网金牌律师为大家整理了“民法典中租客代签租房合同是否有效”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的阅读。
进行房屋租赁时,大家为了保障和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往往都需要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需要全面履行房屋租赁合同里面规定的义务,但是也有房屋出现二房东,这也是近几年大家一直关注的问题,下面卓律网金牌律师为大家整理了“民法典中租客代签租房合同是否有效”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民法典中租客代签租房合同是否有效
有当事人授权代签,具有法律效力。
租房合同没有当事人授权是不能代签的,因为合同是当事人与对方签订的约束条款,如果代签并且在没有委托书的情况下,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是可以视为无效的。并且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注意签订合同的内容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租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以上来自《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民法典规定,租客代签租房合同如果有当事人授权代签,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代签并且在没有委托书的情况下,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是可以视为无效的。要是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卓律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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