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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行为和概念

2020-08-15 15:42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1、诊断过程中的过失医疗行为。2、术前未能进行充分有效的告知。3、手术中的过失医疗行为。4、护理中的过失医疗行为。5、用药中的过失医疗行为。6、输血中的过失医疗行为。7、由于各种原因,使患者发生内源性或者外源性医院内感染。8、孕产妇保健中过失医疗行为。9、医疗美容中的过失医疗行为。

    医疗纠纷包含很多品种,医疗过失也是其间一种,那么什么行动归于医疗过错行动呢,是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都归于医疗过错行动呢?不是的,医疗过错行动有它清晰的规则规模,下面卓律小编为您收拾医疗过错行为有哪些?医疗过失,是指医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
    1、诊断过程中的过失医疗行为。
    例如,检查不到位,致使遗漏诊断;延误诊断;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并造成患者身体不应有的损害;未依诊断行为实施当时医疗水准的医学检查,或者怠于实施适当的医学检查;选择了错误的检查方法和手段,或者检查不充分而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的症状;在实施必要或者不必要的医学检查中,操作医疗器械错误致使患者人身受到伤害;对疾病有无作出错误的判断;重症与轻症混淆;对并发症忽略;对疾病部位、性质判断错误,等等。
    2、术前未能进行充分有效的告知。
    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未能在实质上予以必要的尊重,对若干重要的医疗资讯,如不治疗之后果、治疗得当的预期后果、医生对成功实施手术的把握、医生对并发症的防范措施、出现并发症后的应对措施等,未充分告知患方。
    3、手术中的过失医疗行为。
    例如,手术对象错误;手术部位错误;将手术所使用的工具或其他异物遗留在患者体内;手术方式选择错误;手术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手术指征掌握不得当;手术时机选择错误;在手术中损伤到其他组织或器官;手术中操作错误,造成患者不应有的并发症;手术后护理和观察不当,等等。
    4、护理中的过失医疗行为。
    例如,发错药、打错针给患者造成不良后果;观察患者不细心,不按时巡视病房,患者病情变化或者病情恶化未能及时发现,失去抢救机会;不按照护理等级进行查体、巡视,产生不良后果;护士不认真执行医嘱;其他疏忽大意,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
    5、用药中的过失医疗行为。
    例如,误诊、漏诊引起药物误用;给禁忌、慎用患者用药;未做过敏试验直接用药;该用药而未用;未按规定停药;联合用药配伍不合理;给药剂量错误;给药方式错误;静脉给药速度过快及漏液,等等。
    6、输血中的过失医疗行为。
    例如,给患者输入异型血液;给患者输入污染血液,等等。
    7、由于各种原因,使患者发生内源性或者外源性医院内感染。
    8、孕产妇保健中过失医疗行为。
    9、医疗美容中的过失医疗行为。
    上述内容为大家解答了医疗过错行动有哪些,那么医疗过错行动包含啥呢,它包含了在诊断中的过错行动,手术进程中的过错行动,护理进程中的过错行动以及在没有检查到位没有奉告病患的过错行动,上述内容中详细的介绍了医疗过错的行动。更多有关常识您能够征询卓律网律师。
    在医疗纠纷中,在发生的大多数医疗事故中,多数都事医护人员对病人的伤害,那么这必定存在医护人员医疗过失的行为,那么什么是医疗过失行为的概念呢?下面来表示卓律小编为您整理编辑关于医疗过失行为的概念以及构成医疗过失行为的要件。
    一、医疗过失的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提到“医疗纠纷案件,实际上是因医疗过失致人损害这一特殊领域的侵权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医疗纠纷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侵权行为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另一类是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虽然这两类案件都与医疗行为有关,但是发生的原因不同,前者致害的原因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而后者致害的原因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过失行为。”在民事诉讼中“医疗过失”是指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医疗侵权。
    二、医疗过失行为的构成在法理上必须要满足的要件
    1、行动人有法定的留意责任医务人员之所以能成为治病救人的工作人,就是因为其具有了从事医务作业的必要条件,政府通过法令在答应其执业的一起也赋予其相应的执业责任,以此来维护患者的利益。法令规则医务人员的留意责任既包含了宪法和法令的普遍性规则(它是作为每一个公民都要恪守的规矩),也包含医护人员执业与事务方面规章制度所建立的一般性责任,还包含治疗行动施行进程中的每一项详细责任。一旦医患两边发作了触摸,医方行动人就产生了有束缚的留意责任,这种责任跟着治疗行动的进行而有着不一样的内容。例如在查房疑问上,卫生部《医院作业制度》中就详细规则了科主任、主任医生、主治医生和住院医生的详细查房内容。它是医务人员的法定留意责任。
    2、行动人具有实行留意责任的才能法令只能需求那些有才能实行责任的人实行责任,所以行动人违背的这种留意责任必须是在当事人已经具有了相应实行才能的情况下,也就是当事人的职务身份具有了实行相应留意责任的才能(即使事实上当事人不具有,但为了维护患者的利益,也应视其为具有)。当事人是不是具有了相应实行才能应当根据当事医院的级别、当事人的职称和岗位等来断定。如关于每一个医护人员来说都有治病救人的责任,但关于妇科的危急重症就不能需求儿科的医生有相应的处理才能,同样关于主治医生也不能需求其具有主任医生的水平。
    3、行动人在客观上能够实行留意责任负有留意责任的行动人除了具有实行责任的才能外,还要是行动人在客观上能够实行他负有的责任才可能成为有过错的行动人。也就是负有留意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实行而且是能够实行留意责任但没有实行才是过错行动。当事人在客观上是不是能够实行责任是个行业界的规矩断定疑问,它不能依照日常生活规矩来断定,而必需要通过行业界的自律安排(如各级医学会安排的医疗事故技能断定专家组或法院托付有关部门)来认证。
    4、行动人没有实行留意责任行动人有法定(或约好)的留意责任并不能构成法令上的过错行动,只要在违背了应尽责任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构成过错(包含作为或不作为)。违背责任的缘由并不是行动人不能实行该责任,而是应当实行而且能够实行但行动人没有小心翼翼、认真负责,成果致使了不良成果的发作。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并不需要证明行动人在主观上是不是有疏忽大意或过于自傲,只需行动人没有实行法定的留意责任,并致使了不良成果的发作,而行动人并不是期望或听任不良成果的发作,就能够断定其行动是过错行动。
    通过上述内容,咱们晓得到了医疗过错行动的概念,晓得了在什么情况下归于医疗过错行动,其间包含了两个方面,一种是医疗事故侵权行动,一种是其他时刻导致的非侵权行动,这篇文章还介绍了构成医疗过错行动的几个要件,只需契合这些要件才归于医疗过错行动。更多有关常识您能够征询卓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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