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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起诉离婚一方不答辩怎么办

2022-02-27 20:05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武汉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离婚后,被告人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被告人答辩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关于起诉离婚一方不答辩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卓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武汉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离婚后,被告人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被告人答辩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关于起诉离婚一方不答辩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卓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武汉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起诉离婚一方不答辩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答辩怎么办
 
1、起诉离婚后,被告人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2、被告人答辩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二、起诉离婚应当到哪个法院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②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③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④被告被监禁的。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离婚后,被告人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被告人答辩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卓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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