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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作时间的规定有什么

2020-10-29 16:53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在现代社会可以说有着许多劳动相关的法律在不在保障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任何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都不能够随意的欺压员工或者侵犯员工的权利, 那么有关工作时间的规

在现代社会可以说有着许多劳动相关的法律在不在保障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任何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都不能够随意的欺压员工或者侵犯员工的权利, 那么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是什么?工作时间种类有什么?接下来就有小编为大家来解答工作时间的规定,如果途中有疑问的话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
一、标准工作时间。“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的作业时间称为标准工作时间。
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例如:企业高管、推销、货运、装卸、长途运输驾驶、押运、非生产性值班和特殊工作形式的个体工作岗位的职工,出租车驾驶员等,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实行要按规定报批。
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作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主要是指: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石油、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亦工亦农或由于手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条件限制难以均衡生产工具的乡镇企业的职工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实行要按规定报批。
四、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且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五、工作时间的计算。月工作时间=(365-104-11)/12=20.833(天)
六、休息时间。它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外自行支配的时间,包括劳动者每天休息的时数、每周休息的天数、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等。
 
工作时间种类
1、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按照正常作息办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时制度。我国的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一天休息日。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延长工作时间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即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不定时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又称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无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适用于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不受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劳动者。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从事交通运输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等。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又称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以一定时间为周期,集中安排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工时制度。即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通过学习了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的作业时间称为标准工作时间。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的总结,非常感谢您的阅读,如果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法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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