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英律师

谭英律师

广东省中山市

主办律师

本地大所广东永隆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库充夏围街40号广东永隆律师...[查看地图]

高学历 有团队 办过大案

立即咨询 在线留言

13680159988

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房地产纠纷案件、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刑事辩护等。...

找律师指南

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 找专业对口的,精准!

    根据案情涉及专业选择,系统帮你细分具体需求,快速找到专业律师。
  • 法律问题尽管问!

    随时随地想问就问,大数据精准匹配专业在线律师。
  • 平台监督有保障!

    多重律师身份严格认证,完善的赔付保障不满意可退款。
推荐口碑律师
婚生孩子不是亲生的,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发布时间:2020-08-04        浏览次数:128
   广东永隆律师事务所   谭英
  
  【摘要】
  
  郭某得知妻子雷某在两人分居几年的情况下已经生下一男孩后,
  
  【案件回放】
  
  2012年11月16日,孙小姐在某公司认购了三个商铺,并在某公司出具的《认购须知》上签名,并按照《认购须知》的约定交纳了定金1万元。《认购须知》中约定孙小姐须在签订《认购须知》之日起7日内缴付首期款以及签订《商铺买卖合同》。孙小姐在约定的期限内去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发现合同约定前四年的租金归某公司所有,房价款的总金额写的是商铺的原价,并不是当时销售人员说的折扣价。原来销售人员说的折扣价就是说的原价减去前四年的租金,意思是前四年租金相当于先由某公司垫付给业主,但是销售人员当时并没有说明,宣传资料上也说得很隐晦。孙小姐一直以为商铺的购买价为折扣价,签合同时才发现购买实际价格并没有打折,故想退掉商铺并退回定金。孙小姐多次找某公司协商,但某公司的答复是要么继续购买商铺;要么没收定金。孙小姐于是找到谭英律师。孙小姐在谭英律师的指导下取证,通过谭英律师与某公司协商、快递《律师函》等方式,成功将定金退回。
  
  【以案说法】
  
  在生活中购房时,购房者一般都是处于劣势地位,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买卖合同等相关文件都是会相应地偏向开发商,并且开发商不允许更改任何内容,所以购房者预订房屋并交纳定金后,经常只能选择在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上签名或者被没收定金。本案中,孙小姐不认可某公司提供的合同后,及时委托律师取证再协商,因为取得的证据是为将来诉讼做准备,也是与某公司谈判的砝码。因为律师准备充分,故本案能够未通过诉讼直接成功退回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