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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生碰撞能否认定对方肇事逃逸

2021-10-12 17:05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不断攀升,为了减少事故的产生,我国道路交通法严格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公民遵守交通法规,那么,没有发生碰撞能否认定对方肇事逃逸呢?卓律网免费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不断攀升,为了减少事故的产生,我国道路交通法严格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公民遵守交通法规,那么,没有发生碰撞能否认定对方肇事逃逸呢?卓律网免费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没有发生碰撞能否认定对方肇事逃逸
  
  可以通过调查监控录像、交警现场调查等方式来确定是否发生了碰撞,从而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警通过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调取监控录像,可以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逃逸行为应当加重处罚,致人死亡的,将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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