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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应怎么判

2021-09-14 15:28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交通事故是造成人员死亡最多的安全事故,而有些交通事故不会造成当事人立即死亡,如果抢救及时,当事人是可以抢救的。交通事故死亡的人中有部分属于肇事逃逸致死的,那么交通致死逃逸应怎么判?下面由卓律网免费律师咨询平台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交通事故是造成人员死亡最多的安全事故,而有些交通事故不会造成当事人立即死亡,如果抢救及时,当事人是可以抢救的。交通事故死亡的人中有部分属于肇事逃逸致死的,那么交通致死逃逸应怎么判?下面由卓律网免费律师咨询平台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交通致死逃逸如何判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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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节分析,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2、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3、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
 
  4、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5、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个月;
 
  6、负事故同等责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7、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两条的规定。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判断标准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而死亡的行为。较一般“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性质更为恶劣,危害更为严重,因为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此,《刑法》对这种行为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刑罚,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判断一行为是否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首先要看这一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如果该行为不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当然谈不上“因逃逸致人死亡”;如果该行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则需要进一步分析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判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关键所在。如果死亡结果与逃逸行为无关,即无论行为人逃逸与否、救助与否,均不影响被害人死亡,则不应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只能按一般“交通肇事后逃逸”处理;如果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因为行为人逃逸,致使受害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而造成的,则应认定行为人“因逃逸致人死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上述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法的规定,交通故事受害人死亡的原因是属于肇事者逃逸不能及时抢救的,肇事者要从重处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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