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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能否申请工伤报销

2021-06-04 15:17 来源:zlw001
核心提示:在当前社会中,出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了很大一部分,而在这一过程中是可能会遇到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关于交通事故能否申请工伤报销?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卓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在当前社会中,出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了很大一部分,而在这一过程中是可能会遇到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关于交通事故能否申请工伤报销?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卓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能否申请工伤报销
 
  属于第三方交通肇事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工伤事故处理限期是多久
 
  工伤事故处理限期是多久法律上未作出具体的规定。但关于其审理时间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属于第三方交通肇事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的规定如上。卓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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