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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有期徒刑还有机会减刑吗

2019-09-21 16:44 来源:zlw002
核心提示: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减刑是指减少刑事处罚的措施,减刑是有一定条件和原则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属于可减刑的情形,那么被判处有期徒刑还有没有机会减刑的?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减刑是指减少刑事处罚的措施,减刑是有一定条件和原则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属于可减刑的情形,那么被判处有期徒刑还有没有机会减刑的?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有减刑机会的,需要犯罪分子有悔改、认真接受教育改造的表现,并且已经服刑满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相关推荐:单罪有期徒刑是怎么判刑的?最高是几年?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立功减刑怎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分子立功行为的司法解释已经明文规定,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由此可见,非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原则上是不能认定为立功的。同时立功,又分为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两种,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1、有“立功表现”的认定如下:
 
(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如阻止他人偷窃等;
 
(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5)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认定如下:
 
(1)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4)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5)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6)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特别突出表现的;
 
(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以上知识就是法律知识大全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有减刑机会的,需要犯罪分子有悔改、认真接受教育改造的表现,并且已经服刑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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