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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条件?

2020-08-18 10:20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对罪犯适用死缓之后,不能代表一定死不了或者一定还会死,因为这要看罪犯在死缓二年期间的具体表现。那么死缓两年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须要具备什么条件?一、死

对罪犯适用死缓之后,不能代表一定死不了或者一定还会死,因为这要看罪犯在死缓二年期间的具体表现。那么死缓两年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须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死缓两年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解释,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具备的条件包括几种
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三、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中国从建国到现在有判处死缓在2年以后执行死刑的案例。
 
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那么可以马上核准执行死刑。否则的话,在二年期限届满之后,要么减刑为无期徒刑,要么减刑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这种情况下一般就是死不了了。以上就是关于死缓两年限制减刑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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