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婚内自建房是女方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要回吗?

2019-11-15 11:50 来源:zlw002
核心提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村民是可以申请宅基地兴建房屋的,农村的房屋是由村民自己出资兴建的,而离婚的时候,房屋处理是很重要的,那么婚内自建房是女方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要回吗?下面由卓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村民是可以申请宅基地兴建房屋的,农村的房屋是由村民自己出资兴建的,而离婚的时候,房屋处理是很重要的,那么婚内自建房是女方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要回吗?下面由卓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婚内自建房是女方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要回吗?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内自建房屋由女方出资的,如果是出资是个人财产,房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可以要求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推荐:
 
哺乳期可以办理离婚吗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农村房屋分割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免费律师在线解答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内自建房屋由女方出资的,如果是出资是个人财产,房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可以要求分割。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