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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代理人有哪些情形是不合法的

2019-10-11 11:01 来源:zlw002
核心提示:刑事辩护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刑事辩护案例律师事务所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刑事辩护的案件外,刑事刑事辩护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刑事辩护中的原告人、被告人和第三人,均可由刑事辩护代理人代理刑事辩护。刑事辩护代理人有哪些情形是不合法的?我国可以担任委托刑事辩护代理人的人员有哪几种?下面由卓律网小编为您整理。

刑事辩护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刑事辩护案例律师事务所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刑事辩护的案件外,刑事刑事辩护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刑事辩护中的原告人、被告人和第三人,均可由刑事辩护代理人代理刑事辩护。刑事辩护代理人有哪些情形是不合法的?我国可以担任委托刑事辩护代理人的人员有哪几种?下面由卓律网小编为您整理。

 
一、刑事辩护代理人有哪些情形是不合法的
 
《民诉法》实施意见第6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法院认为不宜作为刑事辩护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刑事辩护代理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两类人无刑事辩护行为能力,因此不能做刑事辩护代理人。刑事辩护代理人制度的设立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对于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也不能做刑事辩护代理人。还有法院认为不宜作为刑事辩护代理人的人,这是一条弹性规定,至于哪些人不宜作为刑事辩护代理人,在司法活动中由法院决定,现实生活是多变复杂的,做此规定符合我国国情。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法发〔2000〕5号)第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担任刑事辩护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刑事辩护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对方当事人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不予准许本院离任人员担任刑事辩护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刑事辩护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相关推荐:刑事辩护代理费收费标准为多少
 
3、我们说的“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这3种人如果有上述的情况,也是不能作为委托代理人的。
 
二、我国可以担任委托刑事辩护代理人的人员有下列几种:
 
1、律师,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与其他刑事辩护代理人相比,律师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刑事辩护经验,能够较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律师已成为刑事辩护代理人的主体部分;
 
2、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他们与当事人的关系密切,对案情也比较了解,由他们担任刑事辩护代理人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有关社会团体或当事人单位推荐的人,这是我国代理制度的独特性,有关的社会团体担任刑事辩护代理人,是以团体推荐的人的名义代理刑事辩护,以便反映团体的意志,比如妇联可以推荐其工作人员作为某个妇女在刑事辩护上的代理人,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工会可以推荐其工作人员作为某个会员在刑事辩护上的代理人。
 
4、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这是一条弹性规定,我国民事刑事辩护法对委托刑事辩护代理人未作特别的限制性规定,除上述人员以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担任刑事辩护代理人,但为了避免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并保障刑事辩护的顺利进行,其他公民担任刑事辩护代理人必须经过法院的许可,法院对这类刑事辩护代理人的知识、能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能担任刑事辩护代理人。
 
一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律师顾问认为不宜作为刑事辩护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刑事辩护代理人。以上就是卓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刑事辩护代理人有哪些情形是不合法的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卓律网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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