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不配合交通事故处理要付出什么法律后果

2019-10-03 21:19 来源:zlw002
核心提示:我们都知道,如果遇到了交通事故的话。选择着手解决才是最正确的方式。而不是选择逃逸逃避责任。但是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争议较大,那么我们就会选择报警来解决。那么如果不配合交通事故的处理会怎么样呢?下面就让卓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不配合交通事故处理要付出什么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都知道,如果遇到了交通事故的话。选择着手解决才是最正确的方式。而不是选择逃逸逃避责任。但是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争议较大,那么我们就会选择报警来解决。那么如果不配合交通事故的处理会怎么样呢?下面就让卓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不配合交通事故处理要付出什么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不配合交通事故处理要付出什么法律后果
 
如果不配合交通事故处理可能就会导致需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责任。因为这种情况下对方往往就会选择根据交警的责任书来进行诉讼维护权益。所以遇到交通事故最好还是配合解决问题。
 
二、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的:
 
肇事方不愿意赔偿的,作为受害方可以如下处理:
 
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一般为1万元;
 
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遇到人员受伤不要轻易“私了”
 
三、遇到对方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办?
 
(1)“私了”中逃逸行为的表现形式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二、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弃车逃逸。虽然说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后果均不严重,但是这两种逃逸行为在“私了”事故中也时有发生。通常表现为:
 
1)当双方在对事故事实的确认、或对如何赔偿的问题产生了争议,未进行友善的协商,发生了口角时,于是,一方当事人“拂袖而去”,驾车离开现场。<<<<相关推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有何规定
 
2)双方在核实有关情况时,乙方发现甲方车辆无车牌,或酒后驾车,或非司机驾车,提出不能“私了”需要报警时,甲方心虚害怕,为逃避法律的严厉处罚,寻机逃逸。
 
3)事故发生后,乙方称受伤,如果经医生检查无大碍可“私了”,甲方在送乙方去医院的途中,或乙方正在接受治疗时,甲方不愿承担乙方的各种经济损失而中途“溜号”。
 
(2)遇对方逃逸怎么办
 
因为“私了”中的逃逸者一般都与当事人见过面、接触过,所以遇到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吉普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黄色)、号码(最好记全,无法记全也应当记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两个数字)。
 
4)车辆的其他主要特征。如:车身上的图案、文字;有无装载物,装载物的名称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如:身高、体态(胖瘦)、年岁(青年、中年、老年或约多少岁)、长相(身体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纹身、黑痣等)、衣着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以上就是卓律网免费律师在线解答为大家带来不配合交通事故处理要付出什么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如果在交通事故当中,对方不配合处理的话,我们可以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卓律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