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非自己作品能有署名权吗

2021-04-25 12:28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随着近些年社会上有关知识产权概念的不断普及,加之人们对知识产权的不断关注,也更加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近些年来关于知识产权的申请及保护问题,不少人吃了很多亏,那么著作权登记署名权是怎么规定的呢?如果非自己作品能有署名权吗?下面由卓律网律师顾问为大家详细解答。

   随着近些年社会上有关知识产权概念的不断普及,加之人们对知识产权的不断关注,也更加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近些年来关于知识产权的申请及保护问题,不少人吃了很多亏,那么著作权登记署名权是怎么规定的呢?如果非自己作品能有署名权吗?下面由卓律网律师顾问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非自己作品能有署名权吗
 
  非自己作品不能有署名权。署名权是著作权人人身权的一种权利,署名权的主体,是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虽然现在我国关于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对其他方面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内容的学习来避免一些利益的损失,尤其是对于一些以研发软件为主要产业的公司而言,更要多了解一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以便更好的保护我们的研究成果。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卓律网有在线律师,欢迎您随时咨询。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