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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时效是1年还是3年呢师顾问在线解答

2020-10-27 17:23 来源:zlw002
核心提示:人身损害是指对他人的人身造成的伤害。如果遭受人身损害之后一般下一步就是请求行为人进行损害赔偿,但是由于人身损害的损害赔偿是请求权所以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人身损害时效是1年还是3年呢?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大家也不太清楚,那下面卓律小编来给大家整理解答。

  一、人身损害时效是1年还是3年呢
  民法总则施行后,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不是三年,仍然还是一年。
  因为民法总则没有对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进行规定,而民法通则仍然有效,所以,仍然执行一年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人身损害时效是1年还是3年
  二、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时间怎么办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否保护。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院有关“诉讼时效”批复的精神,笔者认为应予保护。
  3、“后继损失”诉讼时效的计算。受害人因事故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权利人应当在损失发生或可以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人身损害时效是1年还是3年呢相关资料,大家有没有从该篇文章中得到相应的了解呢,如果大家还有不了解或想了解更多这方面内容的欢迎找卓律网律师顾问在线解答,而且我们有专业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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