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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误工时间按上班天数计算吗律师在线咨询

2020-10-27 17:11 来源:zlw002
核心提示:因为个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是要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其中包括误工费的赔偿,而一般误工费的计算是需要根据受害者的工作收入来计算,那人身损害误工时间按上班天数计算吗?下面卓律小编来给您详细解答。

  一、人身损害误工时间按上班天数计算吗
  人身损害误工时间不按上班天数计算,结合本地实践按受害人的伤势程度算。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固定收入主要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能够按期得到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等等。
  人身损害误工时间按上班天数计算吗
  三、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根据上述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2)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分为非持续性和持续性。非持续性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误工费的赔偿,只有在存在因误工而减少收入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不存在收入减少的情况,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
  如果按月计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6
  上述情况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但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收入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人身损害误工时间按上班天数计算吗相关资料,大家有没有从该篇文章中得到相应的了解呢,如果大家还有不了解或想了解更多这方面内容的欢迎找卓律网律师在线咨询,而且我们有专业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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