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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查律师介绍继承一户多宅拆迁会补偿吗

2020-10-27 16:36 来源:zlw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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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农村的村民通过继承取得房屋的情形是非常多的,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就会造成一户多宅情况的出现,而法律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继承一户多宅拆迁有没有补偿?婚姻家庭律师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如果您想了解以上内容可以认真阅读以下专业律师平台网小编悉心为您准备的以下相关阅读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调查律师介绍继承一户多宅拆迁会补偿吗
  继承是合法取得农村房屋的方式之一,所以通过继承房屋造成一户多宅的,对房屋征收拆迁时,要给予经济补偿。
  二、离婚调查律师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离婚调查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多处宅基地,而继承是其中一种方式。所以通过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对房屋进行拆迁时,要给予房屋所有人也就是继承人经济补偿。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小编建议您可以咨询我们卓律网的专业在线律师,他们将从您的切身利益出发,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作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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